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1)沪行申77号再审申请案详细解析

时间:2024-11-29 10:19:1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1)沪行申77号再审申请案详细解析

邻里之间的小争执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导致了不少纷争。一旦警方介入进行调解,若有人对调解结果感到不公,选择申请再审,这便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比如尹某和杨某对治安案件的调解结果不满意,他们要求警方重新依法进行审理。那么,这其中的对错究竟如何?

再审申请的缘由

尹某和杨某与邻居有矛盾。2019年5月19日的事件是整个纠纷的起点。他们对调解结果不满,于是申请了再审。他们在调解初期就提出了鉴定申请,但负责的民警没有同意。这让他们认为调解过程不合规。他们还认为曹杨新村派出所的调解结论不合法,于是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他们希望取消调解协议,并要求被申请人完成行政案件的处理。

尹某和杨某之所以坚持他们的要求,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应有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护。他们期望通过再审程序,获得他们所认为的公正对待。根据法律条文,他们坚信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提出再审申请。

法院查明的事实

法院根据确凿的证据作出了判决。从双方和邻居的询问记录中,我们了解到,在争执中,葛某杰只是推了尹某,导致杨某跌倒,并未实施殴打。因此,曹杨新村派出所认定葛某杰未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这一结论是合法且合理的。这一判断完全基于事实。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比如,对于那些不触犯治安管理法规的民间争执,按照《程序规定》和《调解治安案件规定》,有特定的处理步骤。有了这些依据和规则,我们才能准确评估当前案件的具体情况。

派出所的调解工作

事件中,曹杨新村派出所依照当事人询问笔录中表达的调解意愿,启动了调解程序。这一步骤是按照常规工作流程进行的。达成一致后,双方立刻支付了相关款项,并确认了履行情况。整个过程中,并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情形。

派出所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行事。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最终达成的协议也得以顺利执行。这并不符合尹某和杨某所说的受到威胁等情况,同时也表明了派出所工作的正当性。

尹某杨某的主张不成立

尹某和杨某在调解过程中称自己受到了威胁,并称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根据多方面证据分析,包括民警的询问记录、工作日志,以及调解协议现场签字并立即执行等事实,都显示出他们所声称的情况并不存在。

从事件的整体逻辑分析,他们已成功调解并执行了协议。因此,若再要求派出所持续调查、进行伤势鉴定及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等任务,这在事实和法律依据上都是不足的。

法律依据在判定中的体现

在审理此案时,众多法律法规发挥了关键作用。比如,《行政诉讼法》和《程序规定》等,它们为法院提供了裁决的准则。法院经过审查,认定尹某和杨某的再审请求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文。

这些法律依据并非无中生有,它们在每一个案件细节的审理中都有着严谨的对应。无论是判定葛某杰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还是评估派出所调解工作的合规性,都依赖于这些法律条文。

裁定的最终结果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决定对尹某和杨某的再审请求不予受理。此事依法得出一个清晰结论。此事表明,任何诉求都必须有证据和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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