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期间财产协议书有效性及共同财产法律特征解析
在夫妻相处中,财产问题往往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许多人对于婚姻期间所订立的财产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感到疑惑。这个问题关系到众多权益,因而成为了人们广泛讨论的热点。
夫妻婚姻期间财产协议书有效性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财产协议是有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妇会因家庭考虑而选择签订这类协议。比如,北京有一对夫妇,男方计划婚后创业,女方为维持生活稳定,两人商量后签订了一份财产协议。他们觉得这样做能让他们各自安心地为家庭贡献力量。只要双方自愿且意见一致,这种协议便是合法的。但需注意的是,此类协议对第三方并无约束力。2019年,就有夫妇因财产协议与债主产生纠纷,男方欠下大笔债务,债主想用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但最终财产协议保障了女方权益。
财产分配协议的拟定必须遵循国家法律,不能违反社会公德,也不能违反其他法律中关于强制性的条款。若夫妻二人通过非法手段达成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协议,这种协议显然是无效的。
共同财产主体特征
从主体角度考量,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才有资格成为共同财产的持有者。那些没有正式婚姻关系的群体,比如未婚同居的男女,并不在共同财产的范围内。以上海为例,有一对情侣同居多年,但他们的财产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财产混同,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财产仍归个人所有。至于那些无效或被取消婚姻的男女,也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条款。
夫妻若有一方离世或双方选择分手,他们的财产共有状况将从此刻起发生变动。那时,共有财产将需要经历重新分配等一系列法律手续。对于计划离婚的夫妻而言,他们不再享有共同财产的常规主体资格。
共同财产取得时间特征
在时间这一维度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视为共有财产。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则不属于此类。在日常生活中,婚姻的起始时间一般比较明确。比如,2020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的夫妻,他们各自的婚前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假如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即便婚后才拿到房产证,这也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从开始到一方去世或离婚生效,这段时间内所得的财产才有资格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来源特征
财产的获取途径多样。比如,夫妻双方靠辛勤工作获得的收入,还有通过正当手段取得的非劳动收入,都应算作财产。比如,若一方继承了遗产或中了大奖,通常这些财产会归夫妻双方共有。以广州的一对夫妇为例,婚后丈夫继承了家传的贵重玉佩,那玉佩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再者,所谓的“所得”是指获得财产的权力,即便是在债务方面,比如婚后承诺将稿费或债务纳入家庭共同承担,即便尚未实际支付或取得,只要拥有相应的权利,就与共同财产相关。
共同财产夫妻享有的权利特征
夫妻共有财产,双方拥有相等的权益。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他们保持一致。若其中一方打算处理共同财产,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例如,在昆明,有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卖掉夫妻共有的房产,而妻子对此毫不知情。若无特殊协议,此类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接受的。对于共同财产的任何处理,都必须依照共有财产的属性原则进行。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特征
在分割共有财产的过程中,一般做法是平均分配。不过,实际操作中,还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考量。比如,为了保障子女和女性的权益,财产的来源便成为了协商或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有一对夫妻离婚,由于女方长期照顾孩子,收入相对较少,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便判定女方应获得更多的份额。这一判决正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公正选择。
我想问一下,大家是否听说过因为财产协议或分配问题,夫妻间产生矛盾的情况?如果这篇文章给您带来了一些思考,您可以点赞或者分享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