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7篇)

时间:2024-01-28 09:19:05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范本(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入职人员须满18周岁,无刑事记录,身体健康且作风正派。

  二、本公司所聘任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原则。

  三、入职时需按本公司《入职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凭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张。所有资料如有虚假将被公司无条件辞退,如因提供假资料造成公司损失的,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四、所有职员在入职时须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正式录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入职及离职规定

  (1)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厂纪厂规培训及基本工作技能知识培训,相关人员确认其胜任工作的,即可正式上岗。

  (2)试用期满经各级考核合格方可填写转正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试用期内要求离职者,按未结工资余额发放,试用期满后,个人原因要求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凡旷工或无故超假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一律当自动离职处理。从自动离职之日起,公司与当事人不再发生任何劳资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经公司进行岗位调配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的薪随岗走)解除劳工合同。

  (6)所有离职(开除、辞退、辞工)人员应在审批的离职日期于当天内到各级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过期未办理者,当自动离职处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得再进入公司任何地方。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损害公司形象者;

  (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情节严重者;

  (3)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且情节严重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散步谣言、挑拨离间,扰乱工作、生产秩序,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运作之行为者;

  (6)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文件者;

  (7)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之设施、机器设备、资料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8)擅自兼职为其他公司服务者;

  (9)违背国家法令或违反公司规章和安全条例情节严重者;

  (10)在禁烟区吸烟屡教屡犯,随时吐痰屡教屡犯者;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反对岗位歧视、每位员工都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二、所有员工都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所有员工按公司的工作岗位劳动制度,工作绩效等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每位员工都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有好的建议方案都可提出书面报告。对于公司的各种不良现象均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

  四、每位员工都有保护本公司人、财、物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共同维护企业形象的权利和义务。

  五、每位员工都有揭发违规人员、反对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等活动(例如蓄意罢工,破坏窃取公司财务等)的权利和义务。

  六、每位员工都有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互助友爱和谐相处,确保本职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的义务。

  七、每位员工都有做好义务消防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八、每位员工都有遵守部门及车间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九、员工在工作时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可进行工作。对违反制度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追究违反者的责任。

  十、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意外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三章:员工福利

  一、特殊工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由公司为其购买相应保险。

  二、特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种补贴,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三、工伤事故及其意外事故均可在24小时内报公司行政部给予协助或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办理。

  四、公司员工均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假期。

  五、公司按期发放员工工资。

  第四章:日常及工作行为规范

  一、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一切服从上级安排。

  二、保持工作及公司内坏境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要爱护公司内所有花草绿化及一切公共设施,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三、所有办公室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班,尽量做到仪表大方得体,服装整洁干净,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及其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六、不得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七、不得损坏、占有或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

  八、不得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

  九、不得参加非法活动。

  十、不得经营或出售与公司类似产品在公司以外兼职。

  十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告。

  十二、严禁在公司内干私活。对工作失职造成质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按物品价值赔偿。

  第五章:过失种类及处罚

  一、 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给予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 处理。

  二、 故意破坏安全、消防、生产用品等一切公司财产者,除按原价赔偿,另外给予当事人500元以内罚款,并立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 泄露公司各种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 违反公司消防电力规定造成损失,轻者罚款500元以内,并追究经济责任,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 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 在公司内聚从赌博,首次罚款1000元,重犯给予罚款5000元,屡教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 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者处予相应罚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 在公司内打架、辱骂威胁上司者处以300-2000元以内罚款;严重者立即开除,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 参加非法活动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随地吐痰者,每次扣罚500元,随便丢垃圾者给予罚款100元/次。

  十一、 消极怠工者,造成公司延误生产货期者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 在禁烟区内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者,管理人员一次罚款300元,员工罚款200元,并及时行政记大过一次。

  十三、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及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首次罚款100元。

  十四、 因工作疏忽,造成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奖励条例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优质完成重大或特殊之任务者。

  (2)团队协作精神之典范者。

  (3)言行口碑良好,较好维护公司及个人形象之楷模者。

  (4)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5)年度全勤或先进个人者。

  (6)对舞弊或者其他伤害公司权益之行为有事先检举或防止公司权益受损失者。

  (7)平凡岗位取得不平凡业绩者。在本职岗位上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谌为全公司同仁职楷模者。

  (8)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9)遇有灾难或突发事件用于负责、处理适宜者。

  (10)年终评定的杰出员工。

  (11)当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险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者。

  (12)连续服务满五年,业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以上处分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板房主管担任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协调。

  二、各部门主管为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员,并担任该工作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和该区域的消防联络员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严禁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在公司内违章试用明火,若工作需要烧焊(气割)的,必须执行有关防火措施。

  六、严禁电线乱拉乱接和使用铜线或铁线作熔断器保险丝。

  七、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一切消防设施,保持电制箱及灭火器的清洁卫生。

  八、要定期对消防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灯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保养。

  九、保持走火通道的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放置物件在通道上而造成堵塞。

  十、仓库堆放货物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堆放,保持整齐归一的放置。

  十一、 在新工人和员工转换岗位是要实行(三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也要定期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 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存放及运输,并设置专人负责。

  十三、 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夜间明岗巡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大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和入档管理。

  十四、 所有关电的问题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处理,其余人员不得乱动。

  十五、 如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 公司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为,设置防火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十七、 其他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消防法》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解释权属人事行政管理负责。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2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2、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各类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八、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九、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3、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6、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7、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8、违规与事故处理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5)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十、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3、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5、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6、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7、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8、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9、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10、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11、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3)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12、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十一、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1、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业务关联企业各级领导在本地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外部环境。

  2、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3、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规范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并做好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实行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4、行政接待工作的标准、要求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工作餐标准:安排外卖,10元/人;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15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业务性工作人员;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2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来访人员的三分之一;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3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重要业务往来人员或上级领导。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xx。

  第三十五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五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研发部管理制度

  为逐步完善和加强对公司产品研发工作的管理,充分利用公司人、财、物资源,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特制定研发部规则制度。

  第七十条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管理公司产品整体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第七十一条承担公司对新员工的实习培训,让新员工对研发方面的知识尽快了解。

  第七十二条研发部主管负责研发部日常事务和管理,对新产品开发制定一个开发计划和对部门所有工作承担责任,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培养和考察新员工。对新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每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以便了解新员工的工作进展。

  研发部主管负责监督该部门员工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制定每天的工作任务。每周一次周会,了解各个员工上一个星期内的工作情况,布置这个星期的工作任务。

  第六章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对于业界、自己公司在业界里的立场、服务、地理条件等,要有客观的认识,以采取适当的销售途径政策。

  第七十四条独自的系统化。参与其他公司(或者是大公司)的系列。无论采取那项政策,都要充分研究相互的得失关系。任何公司经营、服务以盈利为前提,以公司利益为主。

  第七十五条不要以过去的情面、私情、上司的偶发意向,或仿效其他公司,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六条不要仅凭借负责的业务员或顾客等的意见或批评来下判断;必须根据客观而具体的市场调查,来决定销售途径。

  第七十七条效率不高的销售途径,应果断地废止,重新编制新的销售途径。关于这一点,销售部的经理,必须向上司进言。

  第七十八条交易条件和契约的订定必须格外地小心,一切都要以书面形式。

  第七十九条销售经理必须调查研究,并努力企划更有效率的销售途径。

  第八十条纸上谈兵是无法知道确实的效果的。所以,应该在危险性较小的范围内,先试行看看。

  第七章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认真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勤奋工作,成为一支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精良的保安队伍。

  第八十二条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第八十三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定期与不定期对医院各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八十四条经常对医院各病区、科室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有重大案件发生要及时上报。

  第八十五条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案件。

  第八十六条认真调解处理各种治安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第八十七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安全消防工作。

  第八十八条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科室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八章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八十九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九十条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十一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九十二条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九十三条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九十四条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九十五条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九十六条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九十七条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九十八条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九十九条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一百条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一百零一条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一百零二条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一百零四条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一百零五条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九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一百零七条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

  第一百零八条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一百零九条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一百一十条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二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三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五章员工的培训

  第十六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六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第十八条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

  第二十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 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 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 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 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 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 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 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 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 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 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 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 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 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 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 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 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 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 站姿:会见客户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 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 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 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 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 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 待人礼貌。

  一、 有顾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 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三、 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 电话接听处理

  一、 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 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 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 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 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 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 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 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 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打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 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第三十一条 办公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九、 爱惜财物

  第三十二条 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一、 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 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再离开公司。

  三、 爱护公司财物,不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物。

  第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 通过制定本准则可以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员工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 职务权责

  一、 经营活动

  (一)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二)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进行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四)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公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员工如认为上级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违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六)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七)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八)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二、 资源使用

  (一)员工对单位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二)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三)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三、 保密义务

  (一)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二)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第三条 内外交往

  一、 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二、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 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 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 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以下原则:

  1、 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 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 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的利益。

  五、 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一、 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职):

  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 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四、 投诉和举报

  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主管领导提出。受理的部门和人员,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第三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为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部门依照执行或在本制度也许范围内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性质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公司核准后生效。

  第二条 考勤人员

  一、 公司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的管理和汇报工作,对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 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财务,以备核查;

  三、 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

  第三条 考勤方式

  一、 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 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 员工上、下班考勤

  一、 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 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2、 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二、 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适当调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条 迟到(早退)

  一、 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 迟到时间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

  三、 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 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 旷工

  一、 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 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 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 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八条 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月享有2天休息日,以月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条 年假:必须一次休完。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5年以上的,年休假10天;8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元旦一天、春节七天;五一、十一期间,我们比较忙,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串休),不休按双倍工资发放。

  第十条 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 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 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分管负责人核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负责人核准后生效。

  3、 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十二条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2、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三条 婚假

  1、 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均不含路途,路费自理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2、 婚假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四条 丧假

  1、 如员工的父母(含家属父母)、家属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丧假,路程另计。

  2、 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3、 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十五条 产假

  1、 女员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享受1个月的产假,男员工享受3天。

  2、 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3、 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标准办理。

  第二节

  在职员工薪酬福利

  第一条 工资构成

  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组成,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增加贡献奖。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按月核发。

  2、绩效工资指也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100%挂钩的工资,按月核发。

  3、奖金是指与各种经营实体创造的价值及利润挂钩的奖励,具体标准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4、津贴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根据职务级别等不同特点而设定的各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贴等,按月核发。

  二、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条 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本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标准,也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 福利

  一、休假

  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详见本章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

  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培训与职工活动

  1、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例如新员工的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以及后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与会与公司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的春节联欢晚会、生日活动、郊游以及各种比赛活动。

  第四条 工资标准

  一、 基本工资:960元/月。

  二、 绩效工资:按实际绩效核发。

  三、 奖金:按年利润和职务比例核发。(公司无利润则不发)

  四、 补(津)贴标准:

  1、餐贴:150元/月。

  2、交通补贴:50元/月。

  3、通讯补贴:50元/月。

  4、考勤奖励:150元/月。

  5、岗位津贴:按实际岗位性质核发。

  第三节

  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第一条 奖惩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

  第二条

  奖励

  一、 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二、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嘉奖:

  1、 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 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 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 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三、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晋级。

  1、 围绕“两主四辅”(两主:创造利润、造就人才。四辅:诚信、务实、开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创造利润、造就人才两个方面有重大贡献,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 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实施。

  3、 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 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 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 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

  7、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8、 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第三条

  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一、 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1、 公司开会无故迟到、不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

  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

  3、 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 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 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 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

  7、 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 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 经济处罚3次以上者;

  2、 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 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 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5、 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

  6、 未经许可私自打电话;

  7、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三、 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

  2、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 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4、 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5、 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6、 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四、 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2、 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3、 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4、 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

  5、 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 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

  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

  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须进行经济赔偿。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2、一个月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4、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7、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9、有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0、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1、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四条 奖惩程序

  一、 奖励员工由员工或部门向总经理提供书面素材,经总经理批准。

  二、 惩罚员工由其他员工、部门主管检举或公司管理部门调查,由各部门主管按程序办理,并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还需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批准。

  三、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主管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四、 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主管提出复议,否则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四节

  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秘密分类

  一、绝密级:指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如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经营策划、施工方案、公司财务信息等。

  二、机密级:指公司的规划、统计资料、重大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等。

  三、秘密级:指公司各类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第二条 保密要求

  一、所有员工入职,所签协议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

  二、公司废旧纸张(无保存价值、涉及工作内容的文件材料、图纸等)均须作销毁处理,不得当垃圾随意乱扔。

  三、在对外合作中,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征得主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传递公司秘密。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六、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装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离开办公地点,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

  七、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将应保密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

  八、严禁带无关人员参观公司。

  九、未经允许不得翻看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十、非办公人员严禁进入办公重地(如:总经办)。

  十一、公司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二、其他保密要求。

  第三条 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可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第四条

  以下情形将给予解聘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 掌握公司秘密是人员出于不良企图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二、 出于不良企图窃取或试图窃取公司秘密的;

  三、 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四、 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制度、协议中保密条款执行。

  第五条 违反本制度第四条以外其他条款规定的,将酌情予以适当处罚。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6

  公司重视诚实、礼貌、相互帮忙、有团队精神、追求高标准和高效率的员工,作为公司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将以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富有挑战的激励机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从整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公司鼓励员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锐意革新,敢于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中创出一流的水平。

  公司鼓励员工有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社会问题,关心公益事业。在公司和住所都要处理好与社区的关系,争创最佳的社会形象。

  公司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服务于社会。

  公司要求员工全力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并宣扬公司名、公司徽标、公司商标、商品名、商品的包装等。

  二、从个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朝气活力的创业团队中的一员,各位员工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每一位员工的个体形象息息相关。

  1、形象意识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个人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

  3、社交、谈吐

  (1)在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保密,不要言语纠缠不清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4、举止、行为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坚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坚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坚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公司基本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婚介服务流程

  收集信息:我们将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备案,申请人须按照xxx婚介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中将包括基本信息和xxx婚介的免责声明),并同时签订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的法律文件。

  核实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xxx婚介将认真核对,并且验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伪,

  整理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xxx婚介将会员资料加以分类归档,尊重和保护会员的个人隐私。xxx婚介承诺不出售、交换会员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滥用任何会员个人信息,不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xxx婚介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会员个人密码和信息的安全。

  审批会员:经过核实,符合xxx婚介要求的申请人将成为正式会员,同时xxx婚介与其签订个人资料授权使用声明。经过核实被确认为无效信息的申请人,xxx婚介将拒绝批准其为会员,同时保留其不良记录,其个人资料将如实返还。会员权利:所有会员从被确认为会员之日起,都将被视为最尊贵的客户,敬请接受xxx婚介提供的各项卓越服务,具体服务参见基本客服项目、自助式客服项目以及个性化客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