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

时间:2023-12-19 23:07:46

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览。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1

直属单位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标准

  1、每月应交党费=交纳党费工资基数×交纳比例。

  2、交纳党费工资基数:

  交纳党费工资基数=实发工资-福补-奖励绩效-文明奖-物业补贴-独卫;

  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

  3、交纳比例:交纳党费工资基数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4、年初月交纳党费数额(原则上以1月份工资进行核算)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5、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二、缴纳党费时间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每月15日至20日完成。

  三、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费缴纳工作,把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作为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基本任务,认真核定每名党员应交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督促每名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

  2、直属单位党委所属各支部党员通常应由本人通过“郑大党员e家”手机客户端交纳党费,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通过“郑州大学智慧党建平台”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检查提醒,及时更新维护党费基数,协助新调入党员进行系统的安装使用。请各党支部于1月31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至直属单位党委邮箱:zsdwdw@zzu.edu.cn。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2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直部门、非公企业党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的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的收缴工作,现就2022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党员本人按月交纳党费制度

  党费由党员本人每月交纳一次,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因个人原因党费出现少交、漏交的,各党组织要督促党员及时补交,同时对少交、漏交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二、严格核实交纳党费基数

  区分四种情况:

  (1)按月领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职工定期普发的奖金、绩效工资);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贴补贴。

  三、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比例

  区分五种情况:

  (1)在职党员每月党费缴纳基数3000元(含)以下的,交纳党费缴纳基数的0.5%,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5000元至10000元(含)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的党员,每月根据党费计算基数,参照在职党员规定交纳党费;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缴纳基数5000元以下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仅有务农收入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元。

  (5)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四、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要求

  (一)党员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二)有务工收入的党员需于年初主动申报党费缴纳基数,填写《2021年党费申报表》,一般情况夏不予变动,除党员工资收入发生较大变化时,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预备党员按照接收大会当月工资确定本年度党费计算基数收取党费。

  (四)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组织部。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七)各党组织要分别于每个月的15日前将党费和党员交纳明细表报镇委组织办公室,镇党委每季度汇总后全额上交县委组织部。

  (八)对党费收缴情况要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应交数额,实交数额,接受党内外监督。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3

各党支部:

  接校党委通知,为做好我院2022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按照《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农组通〔2020〕2号)执行。

  二、入账程序

  各党支部收齐2022年上半年党费后,于6月20日(周一)中午12点前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入账至学院党委组织员杨宇姣账户(户名:杨宇姣;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山支行;帐号:6212263602001585140),入账时备注“党支部简称+2022上半年”,如“本科生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植病教工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并将附件《党员党费交纳明细表》重命名为“××党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明细表”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zbdw@scau.edu.cn。

  三、注意事项

  1.退休教工党支部在收取离退休教工党员的党费时,现场返纳80%,由支部管理使用,剩余部分的党费缴纳至学院党委统一入账。

  2.各党组织要认真核算、按时足额收取党员党费,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党费证上做好记录。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4

局属各党支部(总支):

  为做好20xx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要求

  (一)各党支部(总支)收齐本单位的党费后填写好《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1)与《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见附件2),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请各党支部(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存入xx区教育局账户,账户名:xx区教育局,账号:x,开户行:农业银行员村支行。填现金缴款单时,请填写清楚缴款单位名称和时间,建议到xx区府农行存缴。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支部(总支)将《党员缴纳党费明细单》(附件1)、《缴纳党费情况报告单》(附件2)和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的第二联《客户回单》(原件)于3月15日前报送至xx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政府3号楼20__室)。

  (二)各支部(总支)须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按时如数缴纳党费。如有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缴纳,需如数补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出6个月。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5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__]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__]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__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20__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6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xx〕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__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7

机关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交分类和完成时间。

  1、收齐20__年-20__年补交的党费。5月24日起开始收交,完成时间20__年5月31日。

  2、收齐20__年度1季度补交党费。5月24日起开始收交,完成时间20__年5月31日。

  3、收交20__年度2季度党费,6月3日前完成。

  二、每月党费交纳数

  月交纳数=缴纳基数乘以交纳比率

  1、月基数:每月应发数(未扣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保等之前)减除个税。非实发数。

  2、缴纳比例:在职党员基数每月3000元以下,缴纳比例0.5%;每月3001元-5000元,缴纳比例1%;每月5001元-10000元,缴纳1.5%。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工作要求

  1、要增强党性和敏感性。足额缴纳党费是入党条件之一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性的`直接体现。此次党费检查工作是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是坚持从严治党、“两学一做”宣传教育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标准高、要求严。请各支部、各科室、每名党员切实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补交党费和交纳党费。

  2、按时完成补交党费和交齐二季度党费。市委组织部及将在5月底对全市党费补交情况开展检查。各支部、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效率,按时完成任务。每名党员要积极主动交纳补交党费,体现较强的党性。

  3、以支部为单位收齐补交党费。个人补交的党费,一律由党小组长在《党费证》上分类注明补交20__年-20__年党费、补交20__年1季度党费,填写数额并签名。由各支部统一上交机关党委,开具收据,同时提供每人实际收缴数额,由机关党委统一公示。补交党费和20__年二季度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按照程序上缴市直机关工委。

  4、借调、挂职党员请与原单位联系,由原单位核定提供的党费交纳数额,按时足额主动交纳。

  5、凡此次应补交而没有补交党费的,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提出处理措施。

  6、机关离退休党支部要将党费检查工作的精神宣传到离退休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8

各支部(总支):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现就做好教育系统20__年度党费收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收缴执行标准

  全系统所有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按照20__年7月以来执行的新工资标准计算执行。

  二、党费计算方法

  1.在职党员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每月工资、每月津补贴之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每月职业年金、每月养老统筹、每月医疗保险、每月住房公积金之后剩余部分。其中,扣除部分的`具体标准为:个人所得税=(月工资+月津补贴-3500元)×3%,月养老统筹=(月工资+月津补贴)×8%,月职业年金=(月工资+月津补贴)×4%,月医疗保险=2149×2%=42.98,月住房公积金=月工资×5%。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者,按2%交纳党费。月交纳党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离退休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有关要求

  1.迅速行动,理顺关系。接到通知后,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参与,立即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特别是要以行政关系为准,督促本单位调出、调入同志3月15前理顺组织关系。同时,要杜绝“口袋党员”,确保20__年新建台账人数准确无误。

  2.严格标准,建立台账。各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现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对本支部(总支)的党员逐一进行认真核查,逐人造册登记,建立本单位20__年度党费收缴台账。各支部(总支)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务必于20__年3月20日前交教育局党委办,同时缴纳本单位20__年第一季度党费。

  3.完善管理,按时上缴。各支部(总支)党务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特别是要按月做好《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证》的登记填写及党费收缴票据的整理工作。今后,各支部(总支)上缴季度党费的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局党委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支部,一律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9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x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x4]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x6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x5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费收缴的通知 篇10

园区机关党支部、各企业党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园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园区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争做合格党员;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党费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xx—20xx年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党费收缴方面。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重点检查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和收缴情况。

  2、党费使用方面。主要检查党费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下拨党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

  3、党费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坚持落实到位;党费账目是否清楚,党费账簿是否建立并归档管理,各种票据是否齐全;党费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

  4、问题整改方面。主要检查20__年以来园区党费检查调研工作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法

  (一)全面自查(4月下旬)

  1、认真自查。各支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特别是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20__年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

  2、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20__年以来党费检查调研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管理。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对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要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补交党费。

  3、登记造册。根据核查和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填写《20xx—20xx年度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并报园区党工委。

  (二)集中抽查(5月上旬至中旬)

  园区党工委将抽查园区部分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阅资料、查看党费帐薄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经常性任务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党费工作检查,将其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认真抓实抓好,确保党费工作检查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任务。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下级党组织党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3、强化结果运用。各支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费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园区党工委将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