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诉讼: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及赔偿损失,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费用
买房时遇到开发商不守约,成了许多人的一大烦恼。原本以为交了钱就能轻松搬进新房,结果却遭遇了不少难题,诸如房子延期交付且开发商拒不负责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只能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购房付款
购房时,消费者需按规定向开发商支付首付及贷款等房款。原告在指定日期,将首付和贷款转入被告账户,已完全履行了付款责任。每一笔款项都承载着购房者对未来的居住期待,将房款交付给开发商是对其的信任。然而,后续事态的发展却让人感到沮丧。
在现实生活中,众多购房者需耗尽所有储蓄,甚至借债来筹集购房资金。他们深信开发商会依照合同条款履行责任。他们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款项,并在过程中走过了众多流程和手续。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顺利搬进新居,却未曾料到后续会遭遇如此多的困难。
合同约定交房日期
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交房时间,这一点双方都认同。在类似案例里,商品房需在指定日期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这个时间点对购房者来说,是充满期待的,他们或许早已为搬家、装修等事宜做好了准备。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住宅项目因种种因素未能按期交付,这打乱了购房者的原定计划。他们或许还得继续租住他处,面临租金的负担。又或者,原本打算的子女入学等事宜,也因为房屋未交付而受到影响。这些问题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未取得交付使用证导致未交房
被告未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因此房屋交付被拖延。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不仅仅是一个证件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他们无法合法入住。
各地都设有相关法规,旨在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开发商不得因自身原因违反规定,导致购房者承受无法入住的后果,比如有些购房者不得不一边偿还房贷,一边还得额外租房生活。
按合同应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依照合同规定,开发商需向买受人支付利息及违约赔偿。从应交付房屋的次日始,利息开始计算。此举是对买受人因延迟收房而承受的资金占用损失的一种补偿。
然而,众多开发商并不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就像在这起案例中,原告虽多次提出合理的支付要求,却屡遭拒绝。购房者的正当要求无人理睬,这让他们既承受着精神上的重压,又面临经济上的困境。
增加违约金数额
原告提出增加违约金,理由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依据法律,这种请求是有依据的。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延期交房不仅让购房者面临资金利息的损失,还可能打乱他们的生活节奏,影响其他计划的实施。
以租金为参照,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延迟时,还需额外承担租房费用。这笔费用有时甚至超过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因此,要求提高违约金标准,进行合理维权,是有道理的。
原告维权及诉求
开发商回避责任,原告无奈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要求法院令被告继续执行合同,完成交付,支付利息、违约金,并赔偿产权延期的损失。此外,原告还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对于购房者而言,这实属无奈,他们仅是想追回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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