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体改〔2019〕1063 号: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意见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改革是目前工作的重点,这项改革覆盖多个领域,执行中存在不少需留意之处,对于调整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具有关键意义。
脱钩范围与要求
在脱钩改革中,我们明确指出,所有符合条件且被纳入改革范畴的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与行政机关脱钩。这不是一项可选择性任务,而是一项全面性的工作,它清晰地划定了必须脱钩的界限。以某些地方为例,当地行业协会商会众多,调查的重点在于哪些符合脱钩条件。明确这一范围,有助于改革更有针对性。此外,必须遵循去行政化原则,严格执行“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使这些组织成为独立自主的社会单位。这样做有助于它们增强自身活力,提升服务能力。
需明白,行业协会商会以往与行政机关关系紧密,这种紧密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们自身的发展。如今,脱钩的呼声旨在扭转这一局面,使行业协会商会能切实发挥其优势,服务于行业。
责任分工
民政部主导全国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改革工作,而地方层面的改革则由各级脱钩联合工作机制来负责。不同层级的部门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这体现了工作的合理分配。各部门还需相互协作,发展改革、民政、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均参与了这项工作。每个部门都扮演着特定的角色,比如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和资产进行监管,确保脱钩过程中不会出现资产流失等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部门的协作至关重要。在某地区的改革试点中,由于部门间衔接不畅,改革步伐受到了影响。因此,明确各部的职责划分,对于保障改革顺畅进行是至关重要的。
暂未脱钩情况
那些尚未被纳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目前正实行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管理的制度。然而,这并不代表不进行改革,我们仍需遵循去行政化的原则,积极推动改革进程。即便尚未实现完全脱钩,我们也要为最终实现彻底脱钩做好充分准备。
这些行业协会商会虽然尚未完全脱离管理,但实际中却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城市里的行业协会商会,即便有主管单位的双重监管,行政化的痕迹依然明显,这极大地削弱了它们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的效能。这种状况亟需得到改善。
附属事业的处理
原由行业协会商会代为管理的事业单位需特别处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这些单位可被纳入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或移交至相应行业管理部门。若目前尚不能并入或移交,则应首先推动协会商会与事业单位脱钩,随后再着手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事宜。此举措旨在确保改革进程的连续性。
例如,那些与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相关的事业单位,依照规定,可能需要做出是并入其他机构还是划归其他部门的抉择。在这一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诸如业务间的关联性等,目的是确保所采取的处理措施能够满足整个行业的发展需要。
购买服务推进
深化“放管服”改革,我们鼓励行政机关向合格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力量采购服务。这确实是一项双赢的策略。行政机关能够获得专业的服务支持,而行业协会和商会也能借此机会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源。财政部门在指导购买服务工作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有助于规范整个交易流程。
举例而言,某地政府向企业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购置了培训服务,此举既缓解了政府自行组织培训的负担,同时也为协会商会提供了资金,以增强其培训实力。
党建等工作调整
党建领域也进行了多项调整。那些已经建立党委的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将由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直接进行管理。民政部门需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登记审查等流程中。此外,各原业务主管单位需对党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各方需共同努力,确保在脱钩过程中党建工作不出现空白。
观察那些已经实施此项工作的协会商会,可以发现,在管理主体变更后,党建工作开始重视精细化管理,同时,它也被巧妙地融入到了协会商会的日常工作中。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改革,其深远意义不容忽视。各位读者,你们认为在这众多改革任务中,哪一部分的协调最为棘手?期待大家踊跃点赞、转发本文,并积极参与留言交流。